建立杜绝酒驾的长效机制
作者:闫党恩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6日 09:53
——访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仁增洛桑
记者日前就拉萨市启动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个月来的情况采访了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仁增洛桑。
记者: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个月来成效如何?
仁增洛桑:我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而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全球的15%,死亡率居世界之首。2008年我国因酒后驾驶就导致18371人死亡,762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亿元,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十分必要和及时。
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来,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现在酒驾现象越来越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在广大司机中普遍提高。
记者:大家都知道酒后驾驶很危险,为什么这种现象还屡禁不止?
仁增洛桑: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中国“无酒不成席”的酒文化影响。很多人都说人在酒场,身不由己;二是拉萨市民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薄弱,公众普遍缺乏尊重生命的责任意识。前几年拉萨人少车少时还不明显,随着汽车大量进入百姓家庭,落后的安全与法律意识及汹涌的人流车流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对酒驾的惩罚还比较轻,让一些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抓到。还有些人认为有关系,抓到也不怕。
记者:怎样建立杜绝酒驾的长效机制?
仁增洛桑:要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单靠交警部门堵、查、管、处是不行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的监督、疏导氛围,需要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方能奏效。要从教育、监督入手,强化社会监管力度。各学校要开展生命教育课程、安全法规知识课程,从学生时代强化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意识,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对成人社会,更要通过多种形式,启迪和教育驾驶人员和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唤醒公民的责任意识。同时还要提高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和风险。如加快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等。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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