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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法工委到临沧进行立法调研


2009-08-28 11:49:23
 
 

82325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章振国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浦林法主任带领的法制委、法工委联合调研组到临沧进行了立法调研。

调研工作得到了临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临沧市委李国伟书记接见了调研组全体成员,并向大家通报了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查映伟主任主持召开了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吴正昌副主任、临沧市杜俊军副市长在会上介绍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和指导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和临沧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市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民宗局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并和调研组全体成员就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广泛座谈。

章振国主任委员在谈到组织这次调研的目的、意义和收获时说:法制委、法工委联合组织到临沧进行立法调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是省委开展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步骤,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的“四项活动”的具体要求。这次调研的任务一是学习,学习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习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丰硕成果,学习了解地方各级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一”要求的模范行动;二是请教,请教地方立法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请教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如何体现最广大人民意愿、征求最广泛群众意见,使制定的法规更有质量。三是介绍,向基层人大常委会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目的和意义,介绍法制委、法工委的工作关系和各自职能,介绍两个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以便更好地为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搞好服务。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查映伟主任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想法:一是立法要少而精,要管用,要通俗易懂,接近群众;二是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法规落实上下功夫;三是对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进行立法调研,提出高质量的立法建议,按立法程序满足立法诉求。他还就如何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如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浦林法主任在会上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成因,介绍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的主要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和内设机构情况,并向大家通报了法工委设立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设想。

章振国主任委员最后认为,这次临沧调研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通过调研和座谈,大家一致感受到: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省最后成立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虽然设立的时间不长,但党委政府支持人大工作的力度强,人大工作积极主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透彻,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探索深入,对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到位负责。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虽然没有立法权,但通过加强对民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指导,通过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地方的立法诉求,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此次调研,对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很有启示:一是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需要进行积极探索;二是如何使地方立法更加贴近群众,体现少而精、能管用,需要进行认真研究;三是如何正确处理好法规与政策之间的矛盾,避免发生冲突,需要进行认真协调;四是如何使已通过的法规得到更好地实施,需要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五是如何在立法中真正地克服部门利益倾向,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提高;六是地方立法如何既兼顾全省情况又考虑到个别地方事务的特殊性,需要认真考虑;七是如何对全省不同类型、地区的立法工作给予指导帮助,需要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为认真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以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召开一次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十分必要。

调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安排参观考察了临翔区荒山绿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和旧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使大家加深了对临沧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思路方面的认识和了解。

 
来源: 云南省人大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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