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女 问我借了10W元 并且有欠条和按过手印 法律上是认同这张欠条的 先该女的..
问:有一女 问我借了10W元 并且有欠条和按过手印 法律上是认同这张欠条的 先该女的已经逃走了。该女而且在其他地方(高利贷)也有欠款,并有房产证拿去抵押了 该女名下有一套按揭房子 价值大约在30W左右 其中已经已经交纳12W左右的钱还欠银行18W左右 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响法院起诉,并且申请财产保全,这样 法院会因找不到人而发出公告 在公告期过 该女还是没有出现 法院会拍卖这套房子 然后把银行的钱先还掉 多出的部分还给我?还是会先还银行再还高利贷再还我?(我主要的问题是想了解下 我先申请的财产保全 不管她是不是已经在别人这已经把放产证抵押过了 都会优先判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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