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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警方今年来侦破13宗证券违法案件 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2009-08-19 09:14: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笔者昨日(18日)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省公安厅联合省证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项行动和“网捕”行动(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进行专门打击)。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侦破13宗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8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公司或人员并不具备从事证券咨询业务的资格,但内部组织严密,涉案人员众多,业务员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套严密的游说客户的程序;而受害对象主要是急于获取高额回报的群众、证券投资亏损严重急于挽回损失的股民或防范能力相对较差的中老年人。嫌疑人多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受害者的资金,以便迅速转移赃款,企图使警方破案后难以有效追缴赃款。

  ●作案手法忽悠成为“诚信客户”,骗取资金手续费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主要手法有两种,一种是推荐股票和证券投资咨询,在网站上设股票行情即时分析的业务吸引股票投资者,然后招聘员工接听电话或者随机给股票投资者打电话,以提供的证券咨询服务为名推荐股票或者炒股软件。当投资者按照其推荐股票或按炒股软件提示操作而获利时,就鼓动投资者成为“诚信客户”并缴纳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收益或者“诚信金”,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信息;遇到损失则鼓动投资者成为他们更高级别的“诚信客户”缴纳数额更大的证券投资收益和“诚信金”,要求受害人支付更多的费用,诱骗投资者越陷越深。

  还有一种,涉案公司声称为境外知名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在中国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以网络为媒介发展会员,成为其公司会员即可投资境外基金、黄金、期货、外汇,并将获得高额回报。有的公司收取客户投资款后逃匿,有的公司则诱骗客户频繁买卖,以收取手续费等名义占有客户投资款。

  ●温馨提示参与非法证券经营不受法律保护

  警方提醒,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摒弃“一夜暴富”的不健康投资心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开展各类投资活动一定要到正规的证券咨询机构办理,投资者有权查阅相关资格证书。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案例销售炒股软件套利800多万

  2009年初,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广东证监局移交的线索,立即开展破案行动,先后现场抓获丁×龙、盛×莲等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丁×龙于2008年8月成立力道公司,以代理销售“财富宝情报决策平台”炒股软件为名,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由丁×龙指使周×等人大量招聘业务员,拨打电话联系河北、山东、北京等省市的多名外地客户,宣传其公司能带客户操作炒股,收益率较高,客户需交纳带客炒股咨询费,并签订“财富宝情报决策平台”炒股软件购买合同。当客户投诉没有获得其承诺收益时,嫌疑人则向客户声称可以推荐更高级别的“老师”带操作炒股,承诺可以取得更高收益,要求客户继续交纳服务费、保密费等更多的费用。经初步统计,力道公司通过上述方式收取的非法所得达800多万元。

  7月21日,经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东莞市公安局依法对丁×龙等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该案件现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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