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国 » 首页 » 湖南站 » 法律服务 » 新《邮政法》10月1日实施

新《邮政法》10月1日实施

  历时10年反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新《邮政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2日,全省贯彻实施《邮政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与现行《邮政法》相比,新《邮政法》在多个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如,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城市里的邮政营业场所每周营业时间不少于6天;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的平常邮件损失,邮政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副省长陈肇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邮政法》于今年4月24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邮政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新《邮政法》将邮政普遍服务的性质由社会公益事业明确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国家保障;快递业务确立市场准入制度,归口统一管理;邮政设施由公用设施明确为国家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建设由政府推动保障;邮政企业普遍服务与竞争业务分业经营,上升为法律规范强制推进。

  在公众普遍关心的邮件赔偿上,新《邮政法》提出邮政普遍服务邮件损失的概念。对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邮件,明确规定: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的平常邮件损失,邮政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挂号信件损失的赔偿由所收取资费的2倍提高到3倍。

  陈叔红指出,邮政是重要的基础产业,修订《邮政法》是适应邮政体制改革、促进邮政科学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需要,要认真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监督检查。为配合新《邮政法》的实施,省人大常委会拟将《湖南省邮政条例》修订工作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陈肇雄指出,新《邮政法》的施行,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实施新《邮政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守法经营,推进邮政业健康发展。

来  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寅

编辑人:管理员